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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8-8 10:34:22 作者: 来源:工程部

接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2011728日第13期会讯,要求全省所有在建和今后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全数开展创优夺杯活动。每项工程开工时,都要列入各级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化工地创优计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申报“钱江杯”和省标化工地的,可适当降低工程规模。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申报“钱江杯”和省级标准化工地,不受分配申报指标的限制。

望各基层公司认真执行文件要求,对在建和今后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全数列入创标创杯计划。如还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要及时上报工程部,提高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确保创标创杯目标。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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